人民權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權威要靠人民維護
  ?? 不能“一邊罵特權一邊嚮往特權”
  亞心網訊(記者 何超)“我是一名出租車司機,比較關註交通秩序問題,車行在路上看似單調,其實也是社會法治環境的一個窗口。”昨天,烏魯木齊的哥劉師傅說,像“特權車”為什麼敢於耍特權,不懼違反交通法規,其背後是開車的人法治意識的體現,是法大還是權大的問題。
  四中全會公報提出,要增強全社會厲行法治積極性和主動性,形成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社會氛圍。還要提高黨員幹部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把法治建設成效作為衡量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工作實績重要內容、納入政績考核指標體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為考察幹部重要內容。
  在劉師傅看來,法治的光大,僅僅在交通領域,就能有效遏制特權思想,讓交通更加有序,改變以往在道路上“特權車”無視交通法律尊嚴的情況。
  踐踏法律尊嚴的特權
  對於長期駕車行駛在道路上的劉師傅來說,他最害怕的不是新手上路,而是行駛在大街上的特權車。
  劉師傅描述自己經歷過這樣的場景:2013年7月,阿勒泰路南向北一片擁堵,北向南方向卻車流很少,正當自己一路暢通由北向南行駛期間,一輛由南向北的“特權車”忍受不了擁堵的道路,開到由北向南的路上逆向而來,“嚇得我趕緊避讓,如果你(特權車)是執行公務,至少先鳴響警笛給對面的車一個反應的時間吧?怎麼說逆行就逆行呢?”劉師傅說。
  劉師傅還講述這樣一幕場景:一天晚上,在一個十字路口,看到綠燈亮起,由東向西行駛的他準備穿過馬路,此時一輛由南向北行駛的“特權車”呼嘯而過,“紅燈停、綠燈行是最基本的交通常識,‘特權車’這樣開,讓我們普通百姓怎麼開?”
  自此,劉師傅養成了一個習慣,見到“特權車”,儘量保持距離。
  劉師傅說,特權車的違法行為僅是特權思想的一個縮影,在更多領域,個別人因為享有權力,便不遵守法律,甚至以權力踐踏法律,也導致更多深層次的問題。
  對此,四中全會公報指出,要提高黨員幹部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把法治建設成效作為衡量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工作實績重要內容、納入政績考核指標體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為考察幹部重要內容。
  ?特權行為敗壞社會風氣
  劉師傅說,在對不守規矩的“特權車”感到氣憤的背後,有一個更加危險的信號值得警惕。“現在很多人,包括我,一邊在罵特權,一邊也在嚮往特權”。
  “其實,很多駕駛特權車交通違法的人,就是領導幹部的司機而已,這些本沒有權力的人,在不能夠遵紀守法的領導幹部身邊,也跟著享起特權。”劉師傅說。
  劉師傅反問說,眼看著茫茫車海,如果違法行駛,可能很快到達目的地,這時如果能開“特權車”,你該怎麼辦?
  對於這個問題,劉師傅直言不諱地說,“我肯定違法行駛。”他解釋說,“特權車”違法成本低廉甚至零成本,“這肯定不是我一個人的想法,很多人都有這個想法,如果大家都抱著這種心態,交通不就亂了嗎?”
  同樣的道理放諸整個社會,如果特權橫行,對社會規則和社會風氣都是打擊,對遵紀守法就成了嘲諷。
  如何防止出現這樣的局面,四中全會公報在強調黨員幹部的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外,也提出法律的權威源自人民內心擁護和真誠信仰。人民權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權威要靠人民維護。必須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增強全社會厲行法治積極性和主動性,形成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社會氛圍,使全體人民都成為社會主義法治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
  官員守法也需三步走
  對於公報中的表述,尤其是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為考察幹部重要內容這一要求,新疆仕誠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律師康明遠認為,這與十八大召開以來,所採取的種種治理貪腐問題的思路是一脈相承的。
  在反腐方面,中央提出要令官員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康明遠認為,四中全會的內容同樣是為了實現黨員幹部不敢違法、不能違法、不想違法的三步走戰略。
  康明遠認為首先應當取消特權,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論官職大小、一旦違法,嚴格按照法律程序進行處罰。
  其次,如公報指出的,將遵紀守法納入幹部考察的重要內容,增加黨員幹部的違法成本。
  此外,康明遠建議,如果發現有官員身邊的人打著官員的旗號進行違法亂紀活動,除了對當事人依法處罰外,還應當對官員進行問責。
  康明遠認為,之所以對黨員幹部要求嚴格,是因為這一群體具有一定的模範帶頭作用,“俗話說,火車跑得快,全靠車頭帶,黨員幹部遵紀守法,對普通公眾有一種模範帶頭作用,可以更好地凈化社會風氣,樹立法制權威。”  (原標題:我看依法治國之法治觀念:不能“一邊罵特權一邊嚮往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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