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視點·追蹤)危化品運輸車非法改裝、偽裝 大客車違規行駛、組客
  ——滬昆高速“7·19”特大交通事故再追蹤
  新華網北京7月21日電 7月19日凌晨3時許,滬昆高速湖南省邵陽市境內1309公里處隆回往洞口方向,一輛違法裝載疑似酒精易燃品的廂式小貨車與一輛大客車發生追尾後燃燒。截至目前,事故已造成1輛大客車、3輛貨車、1輛小客車燃燒,43人死亡、6人受傷,其中4人重傷。
  在公安部統一指揮協調下,湖南、福建、四川公安機關已對事故中涉及非法生產、銷售危險化學品,非法改裝、偽裝車輛和非法運輸危險化學品,以及不履行主體責任、違規從事客運的有關企業法人、安全管理人員、違法經營者等20名責任人採取控制措施,其中10人被依法刑拘。
  記者瞭解到,目前,有關部門仍在對現場提取的相關物證進行鑒定分析。
  ——運輸車非法改裝又偽裝 6.52噸乙醇爆燃致重大損傷
  “新華視點”記者從國務院滬昆高速湖南邵陽段“7·19”特別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調查組獲悉,“7·19”事故中引爆廂式小貨車系非法改裝車輛,且非法充裝危險品。
  參與事故調查的工作人員在現場介紹,如果僅是貨車和大客車追尾,本不會造成嚴重人員傷亡。但這台經過粗糙改裝、偽裝的廂式貨車在碰撞後,其內部非法加裝的容器破裂,6.52噸乙醇瞬間泄露後爆燃,周邊車輛根本來不及反應。最終,車載乙醇沿道路蔓延燒毀5臺車,已致43人死亡。
  記者在現場看到,湘A3ZT46號廂式貨車的車頭擠壓並不嚴重,貨箱幾乎沒有變形。大火過後,貨箱內僅剩一套金屬框架和一些金屬條狀物,貨箱地板能看到一個直徑約為20釐米的洞。交警介紹,金屬框是非法改裝的容器燃燒後留下的,金屬條狀物是其管道燃燒後剩下的金屬內膽。
  “這輛車形似普通的廂式貨車,為了逃避檢查,車主在貨箱內部進行低成本改裝加了個容器。此外,在側面加裝了一個門進行偽裝。交警即使看到,也無法迅速判斷裡面是什麼東西。”現場交警表示。
  國務院下發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明確規定,用於運輸危險化學品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應當封口嚴密,能夠防止危險化學品在運輸過程中因溫度、濕度或者壓力的變化發生滲漏、灑漏。湘A3ZT46號廂式貨車顯然沒達到這一標準。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告訴記者,廂式貨車運送的危化品來自長沙市某化工原料公司。對於該公司的具體情況,目前正在進一步調查中。而該廂式貨車車主系40歲左右女性,湖南嶽陽人,暫住長沙市芙蓉區,目前已被控制。
  國務院調查組有關負責人表示,根據監管的嚴密程度,一天內危化品事故最高峰有三個時段,依次為凌晨3時左右、18時至19時和11時至12時。湘A3ZT46號廂式貨車,正是趁夜色從長沙一直開到事發地,沒有被髮現,更無人制止。
  國務院調查組全體會議指出,一些地方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監管不力、執法不嚴,打非治違和隱患排查治理不深入、不扎實、不徹底。必須清醒地看到這些問題,深刻汲取這血的教訓,下大氣力加以解決。
  ——大客車違規時段行駛且“站外組客” 暴露運營管理缺陷
  記者瞭解到,據初步核查,大客車上共有55人,其中司機2人,乘客53人。在乘客中,漳州到宜賓1人、廈門到宜賓23人、泉州到宜賓15人、莆田涵江到宜賓12人、另廈門2個小孩沒買票。
  據悉,7月18日上午8時,莆田汽車運輸股份有限公司城廂分公司車牌號為閩BY2508大客車,從涵江汽車站出發,前往四川宜賓。客車出站後,在福建廈門、泉州、漳州等地均有上車的乘客。
  初步調查顯示,大客車乘客53人,而從涵江車站出發時車上只有12人。莆田汽車運輸股份公司負責人表示,事故暴露出公司在經營管理方面存在硬傷,客車經營者違規“站外組客”。
  19日凌晨3時許,閩BY2508大客車發生事故。車輛運營公司負責人在接受新華社採訪時表示,儘管國務院和福建省都出台了長途營運客車長途客運車輛凌晨2時至5時停止運行的規定,但事發時,司機沒有遵守相關規定。“運輸公司視頻監控人員也沒有及時提醒、制止司機的違規行為,管理存在問題。”
  記者獲悉,國務院調查組全體會議要求,要進一步強化紅線意識,深刻汲取教訓,痛定思痛、痛下決心、痛改前疏,切實加強和改進危化品運輸和長途客運安全管理工作,尤其要按照中央領導同志的重要批示指示要求,深入開展危化品運輸、長途客運安全專項整治,強化隱患排查整治和打非治違,嚴防類似事故再次發生。(記者譚暢、陳文廣、劉良恆、史衛燕、袁汝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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